首页 资讯 正文
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体育正文 58 0
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剑波 舒星 汤文(tāngwén)

实习生 戴媛媛 赵茹意 王慧(wánghuì)

2025年5月是第五个(dìwǔgè)“民法典(mínfǎdiǎn)宣传月”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集中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,以“宣讲+咨询+互动”的(de)立体化宣传模式(móshì),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,融入群众生活,进一步营造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(shèhuìfēngshàng)。

“原来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,整栋(zhěngdòng)楼都要担责啊!”5月27日上午9时许,在武汉市(wǔhànshì)黄陂区前川街法治广场民法典宣传现场,群众热烈(rèliè)的讨论声此起彼伏。为(wèi)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在这里进行民法典的集中宣传。

法治广场人潮涌动,法制大队教导员丛红云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展开深入浅出的讲解:“比如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制度,让以房养老(yǎnglǎo)有了法律(fǎlǜ)保障;婚姻家庭编设立的30天离婚(líhūn)冷静期(qī),既维护婚姻自由又防止冲动离婚……”宣讲内容聚焦(jùjiāo)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,通过“法条解析+典型案例+维权(wéiquán)指引”的讲解模式,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民生故事,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。

在咨询区,民警李惠霞正襟危坐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。张女士急切地询问:“老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后,继母(jìmǔ)还能主张居住权吗?”民警对照民法典第366条详细解释居住权的设立程序(chéngxù);赵婆婆问到自己儿子(érzi)因好意驾车带朋友一脚(yījiǎo),路上发生车祸导致朋友受伤(shòushāng),儿子用不用承担责任,得到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的维权指导(zhǐdǎo)。李惠霞为辖区居民面对面地解答生活中遭遇到的法律问题,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称赞(chēngzàn)。

现场,民警们积极地向群众发放精心准备的普法宣传页,形成“领取一份(yīfèn)、带动全家、辐射社区”的传播效应。“以前觉得民法典遥不可及,今天才发现它就像空气和水,时时刻刻(shíshíkèkè)都在保护(bǎohù)着我们。”参与活动(huódòng)的王大爷感慨道。此次(cǐcì)宣传活动不仅打通了普法“最后一公里”,更架起了警民“连心桥”。

“这是我们(wǒmen)第一次面对面地向人民群众(qúnzhòng)进行民法典宣传,没想到反响还挺热烈。”丛红云说道,“可能群众对我们这个警种比较陌生,很少直接面对人民群众,但是在公安机关办理的(de)每一起案件中都有我们的身影。正好趁着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,我们走出来,通过宣讲(xuānjiǎng)、接受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多与(yǔ)群众接触,了解群众的想法,也能更好地帮助(bāngzhù)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。”

从幕后走到(dào)台前,从刑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公法到民法典这样的私法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的民警辅警通过不断的学习(xuéxí)和(hé)实践,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,让法治精神在(zài)群众心中落地生根,“典”亮美好生活,法润黄陂万家。

更多精彩资讯请(qǐng)在应用市场下载“极目新闻”客户端(kèhùduān)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,欢迎提供新闻线索,一经采纳即付报酬。
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