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为切实提高(tígāo)保障水平,进一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,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(chéngguǒ),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,云南省民政厅、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《关于提高2025年(nián)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《通知》)。
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(biāozhǔn)
由735元(yuán)/人·月提高到744元/人·月
农村(nóngcūn)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
由6400元/人·年提高(tígāo)到6720元/人·年
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(bǔtiē)标准
按照同年城市(chéngshì)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
由(yóu)956元/人·月提高到968元/人·月
集中(jízhōng)供养标准照料护理补贴
一档1035元(yuán)/人·月
二档(èrdàng)518元/人·月
三档311元(yuán)/人·月
分散(fēnsǎn)供养照料护理补贴
一档187元/人(rén)·月
二档(èrdàng)109元/人·月
集中(jízhōng)养育儿童月保障标准
提高到2010元/人(rén)·月
散居(sǎnjū)儿童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
提高到(dào)1370元/人·月
《通知》要求(yāoqiú),各地要精心组织,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提标工作,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(hùlǐ)补贴标准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(zhǐdǎo)标准,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(de)(de)1.3倍,农村低保(dībǎo)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比例不低于75%。各地确定的新(xīn)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,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确保兜住、兜牢基本民生底线。
来源:云南网(wǎng) 记者:龙彦



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